1、开放课题基金申请人在课题被批准后即成为实验室的客座人员,应迅速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客座人员为项目负责人的,在课题执行年限内,全年在本实验工作的月数不应低于三个月。
2、客座人员项目负责人应及时向本实验室通报项目研究工作情况,按时完成年度工作进展报告和项目完成后的研究工作总结报告。
3、客座研究人员是实验室的重要研究力量,应积极争取承担与本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家项目、省部委重大项目、国际合作项目和横向课题,利用实验室的设备和人员优势,开展研究工作,高质量完成科研任务;
4、客座人员具有研究领域广泛、技术路线各具特色等优势,应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学术活动,要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提高本实验室的学术水平。
5、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完成的成果属于实验室和其所属单位共同拥有。
6、客座人员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爱护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所有设施,协助做好实验室的安全、卫生工作。
实验畸形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